我司商標識別及深圳唯一代理商
我司深圳唯一代理商深圳市鴻圖展業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其它家皆為仿冒造假 請小心對待
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有關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1、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屬于一般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
根據20XX年5月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2)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條的規定,單位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處罰。
另外我司1W大部分產品已經通過UL認證 上有UL標識 無此標識的很可能非我司生產下一個:沒有了!
